社保并未取消生育保险,而是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保留独立险种待遇不变。 个人缴纳社保通常不包含生育险,仅单位参保职工可享受;灵活就业人员需根据地方政策判断是否纳入,部分地区已试点同步参加。
- 政策背景:2019年起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原则,五险仍为五险,参保人权益不受影响。
- 覆盖人群:用人单位必须为全体职工(含男性)缴纳生育险,费用由单位承担;个人参保仅含养老和医疗,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及医疗报销。
- 灵活就业例外:江西、浙江等地试点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险范围,参加职工医保时可同步缴费并享受待遇。
- 失业人员保障: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可正常申领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
- 居民医保替代:未就业人员通过居民医保报销生育医疗费,但无生育津贴,待遇标准低于职工生育险。
生育保险仍是社保重要组成,单位职工待遇稳固,个人参保需关注地方政策动态。灵活就业及失业群体可通过特定渠道获得保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