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生育津贴领取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核心要求,具体如下:
一、参保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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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足额缴费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若生育前缴费不足12个月,但生育后12个月内累计缴费满12个月,也可申请。
二、生育政策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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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行为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江西省及九江市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合法结婚登记、生育登记等。超生或不符合政策的情况无法申领。
三、申请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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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申请
需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逾期无法办理。
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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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生育津贴按当地政策执行,需提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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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例如:月均8400元,产假158天,津贴约4.4万元)。
以上条件综合自九江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