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内异地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且符合医保目录范围,报销比例根据费用分段执行(35%-65%),未备案或转诊可能降低10%-2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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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参保人员需通过线上(如“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期居住、工作或转诊人员备案后,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门诊费用,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待遇。 -
报销比例分段计算
门诊费用按金额分段报销:不满1000元报35%,1000-5000元报45%,5000-10000元报55%,1万元以上报65%。急诊抢救费用不降低比例,但未备案或未转诊可能减少10%-20%报销额度。 -
目录与结算规则
省内异地门诊执行江苏省统一医保目录(药品、诊疗项目等),实际报销待遇按参保地政策结算。跨省门诊则适用就医地目录,但比例仍按参保地标准。 -
零星报销情形
若因系统故障等原因未能直接结算,可凭门诊票据、费用清单、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零星报销,通常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提示:建议提前备案并确认就医机构是否联网,避免因材料不全或比例降低影响报销。及时关注参保地政策调整,确保待遇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