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退休人员门诊报销规定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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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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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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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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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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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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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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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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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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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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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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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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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补助 :灵活就业人员原则上不享受门诊补助,且不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不享受定额返款上涨,但普通门诊报销额度提升至1-2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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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报销费用直接转入个人账户。
三、注意事项
- 支付限额每年有效,不可累计或转让;乙类药品需自付10%后再按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