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后不可取消。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生育津贴是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之一,其发放标准为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政策背景
- 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国家已明确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同步参加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补贴。
- 领取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需在生育或流产前累计缴纳职工医保满12个月,才能申领生育津贴。
- 津贴用途:生育津贴旨在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产假期间的基本经济收入,属于一次性发放,不可取消。
总结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生育津贴后无法取消,该政策旨在保障其生育权益。若需进一步了解,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参考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