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沙市统筹门诊报销标准明确: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基层机构报销70%且年度限额800元,职工医保在职人员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2000元),慢特病门诊覆盖47个病种且报销比例达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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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在协议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70%,年度限额800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70%,高血压年限额360元,糖尿病600元,合并患者可叠加至960元。47种慢特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70%,年限额1260元至42000元不等,符合多病种条件者可额外增加100元/月限额。 -
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在职职工基层医疗机构无起付线、报销70%,二级/三级医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30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1500元;退休人员限额提高至2000元。住院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等级划分(基层200元至省部属1600元),报销比例85%-95%,年度支付限额15万元。 -
大病保险补充保障
居民与职工大病保险起付线均为16000元,分段报销60%-90%,居民年度限额40万元,职工50万元;特困、低保等群体起付线减半且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提示:门诊报销需在定点机构就医并使用医保目录内项目,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关注季度/年度限额分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