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和医保已合并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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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并
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统一的医保体系,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中单位缴费包含生育保险费,个人仅需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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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简化
合并后,产前检查、住院生产等费用可一并通过医保系统实时结算,无需分阶段报销。例如,广东省明确要求生育保险基金并入医保基金,实现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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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范围整合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纳入医保统筹,保障范围更全面。例如,广东省规定生育津贴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与医保待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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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生育待遇支出包含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生育保险基金不再单独列支。
总结 :生育险与医保已实现合并,通过统一征缴、统一结算,简化了参保流程,提升了保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