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慢病特病门诊已实现跨市直接结算,但需满足参保地政策备案条件,且就医机构需接入省平台联网系统。具体分为三种情况:备案后直接结算、先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和完全不支持跨市待遇,关键取决于病种目录和医保类型。
-
覆盖病种与医保类型
- 高血压、糖尿病等25种统一病种全省通用,但各地市可增补目录;
-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报销规则不同,部分城市仅限职工医保跨市结算。
-
备案与结算流程
-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局备案,有效期最长1年;
- 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系统自动按参保地比例报销。
-
注意事项
- 非联网机构需保留发票、处方等材料,90日内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门诊慢病年度报销限额按参保地标准执行,跨市不额外增加额度。
目前青岛、济南等8市已实现100%医疗机构联网,其他地区建议提前查询就医机构是否支持。异地结算失败时,可联系参保地医保局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