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转移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医保资金能否转移到外地需根据参保状态和转移类型进行具体分析:
一、医保关系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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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
可以办理医保关系的转入或转出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可累计计算并转移至新参保地。 - 线上办理 :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 线下办理 :联系原参保地或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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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不可转移 。但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报备后,在居住地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由当地医保基金先行结算,回京后再报销。
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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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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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统筹地区就业时,个人账户资金可全额转移至新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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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就医,个人账户资金可结余转移,但不可直接取现。- 特殊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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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 不可直接转移到外地 ,需通过新参保地医保账户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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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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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报销 :需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仅限参保地认可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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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转移时需提供身份证、社保卡、养老保险手册等材料。
北京医保关系(含个人账户)可跨统筹地区转移,但需符合转移条件并办理相应手续,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有明确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