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可通过统筹医保报销的药品主要包括甲类、乙类药品及部分特殊药品,参保人需在定点药店凭合规处方购药,且甲类药全额报销,乙类药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剩余部分报销。
医保统筹药品以甲类和乙类为主,其中甲类药品(如钙片、感冒灵、六味地黄丸等)可全额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药品(如部分抗生素、慢性病用药)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费用再报销。这类药品外包装通常标注“统筹”标识。国家谈判药品也纳入统筹范围,涵盖部分高价靶向药、抗癌药等,但需满足特定适应症条件。慢性病药物(如高血压、糖尿病药物)在符合当地政策时,可直接报销。感冒类、肠胃类、跌打损伤类等常见药物,以及中药材(如当归、三七)也在目录中,但具体报销以目录为准。非处方药中部分常规用药(如退烧药、维生素)需凭医生处方购买方可报销。需要注意,医保统筹目录与各地政策挂钩,如广东“双通道”政策允许特殊药品通过医院或药店双渠道报销,而滋补保健品、疫苗等被排除在统筹范围外。购药时务必确认药品属于医保目录内,并通过定点药店结算,甲类药品直接报销,乙类则按比例扣除后结算。药品需符合门诊用药条件,例如慢性病药物需满足本地门诊统筹政策,处方药须凭纸质或电子处方购买。未来全国推广药店统筹服务后,参保人可通过医保卡或线上平台直接结算,无需再依赖个人账户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