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抚州市社保缴费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 11,800元 (即202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这一标准适用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职工。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超过该数值,则按上限值(11,800元)作为缴费基数。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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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机制:每年7月根据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社保缴费水平与经济形势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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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16%-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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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2016年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500元,2022年已大幅上调至11,800元,体现了社保缴费标准的逐年提高。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