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应纳税额约1,023元至1,323元(按3%-10%税率计算)
若江西新余参保人按社保基数14,700元缴纳,扣除五险一金后应纳税所得额约为9,000元至12,000元,适用个人所得税3%-10%税率,实际扣税受专项附加扣除影响。
(一)社保基数与应纳税额关系
五险一金扣除标准
- 养老保险:8%
- 医疗保险:2%
- 失业保险:0.5%
- 住房公积金:5%-12%(按10%估算)
- 合计扣除比例:约25.5%,即3,748.5元。
项目 缴费比例 月扣费额(元) 养老保险 8% 1,176 医疗保险 2% 294 失业保险 0.5% 73.5 住房公积金 10% 1,470 总计 25.5% 3,748.5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 公式:14,700元-五险一金-5,000元(起征点)
- 若无附加扣除:14,700-3,748.5-5,000=5,951.5元
(二)个人所得税阶梯税率
税率表对照
应纳税所得额(月)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3,000元 3% 0 3,000-12,000元 10% 210 12,000-25,000元 20% 1,410 案例测算
- 无专项扣除:5,951.5元×10%-210=385.15元
- 有子女教育/房贷:若扣除2,000元,则3,951.5元×3%=118.55元
(三)关键影响因素
- 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可叠加,最高减除5,600元/月。
- 社保基数调整
江西每年7月更新基数,直接影响扣除额。
合理利用专项附加扣除和五险一金政策,可显著降低税负。例如,同等收入下,有房贷者较无扣除者少缴税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