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
根据我国医保政策,山东的职工医保目前 不能直接在北京使用 ,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异地就医报销:
一、异地就医备案与结算方式
-
线上备案
需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诊地北京,提交参保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山东医保卡结算住院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报销。
-
线下备案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到山东当地社保部门(如医保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完成备案后按上述流程操作。
二、报销条件与材料
-
住院报销 :需提供北京定点医院的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
门诊报销 :需在山东当地完成门诊费用垫付,回参保地报销(具体比例视政策而定)。
三、注意事项
-
参保地政策差异
北京的医保报销范围、起付线、封顶线等可能与山东存在差异,需提前确认。
-
时间限制
门诊费用需在回参保地后1个月内报销,住院费用需在出院后1个月内办理。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北京未建立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需自费垫付后回山东报销。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卡非全国通用,异地就医需通过备案程序。目前全国尚未实现医保全国联网,异地结算仍需按地域政策执行。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部门官网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