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恩施州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政策,市外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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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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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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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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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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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60%、70%、80%(按退休年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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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需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报销比例另行制定。
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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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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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费3000元以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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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5000元: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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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10000元: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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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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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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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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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治疗: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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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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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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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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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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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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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超出部分需大额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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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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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按临时外出类人员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适用于普通职工及退休人员,特殊群体(如门诊慢特病患者)需额外申请相关待遇。具体报销比例以实际费用和医保目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