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生育津贴的计算主要依据参保人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按照"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的公式计算。 关键点包括:1.以单位整体缴费基数为基准;2.产假天数按地方规定执行;3.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需单位补足差额。
具体计算规则分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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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确定:按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参保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计算,非个人工资。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缴费工资为8000元,即以此为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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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标准:
- 基本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
- 多胞胎每多育1婴增加15天
- 地方奖励假另计(如北京+30天)
- 流产假按妊娠月份核定
- 差额补发原则:当计算出的津贴低于职工产前工资时,用人单位必须补足差额。例如某员工月薪1万元,单位月均缴费工资8000元,则8000÷30×128≈34133元,单位需补足至42666元(1万÷30×128)。
需要注意两个特殊情况:新成立单位按成立后实际月份计算平均工资;生育当月才开始参保的无法享受津贴。建议提前1年参保,生育后1年内申领,多数地区可通过医保APP线上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津贴申领需分别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