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已全面合并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标准、待遇水平的城乡统筹,解决了过去"二元分割"带来的公平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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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整合进程
- 2016年国务院发文启动整合试点,2020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完成两项医保合并
- 原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统一归口医保局管理,缴费档次分设2-3档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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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变化亮点
- 报销比例趋同:住院费用支付比例统一至70%左右,取消城乡差异
- 用药目录扩容:农村参保人可享受与城镇相同的医保药品目录
- 跨省结算覆盖:合并后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增至5.8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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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注意事项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 年度集中缴费期一般为9-12月,错过可能影响次年待遇
医保合并后,农村居民门诊慢特病保障种类增加至30种以上,通过社保卡"一卡通"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当地医保局年度缴费标准调整通知,确保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