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天津市大病补助标准如下:
一、医疗救助对象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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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对象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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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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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疾病 :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万元的费用可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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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 :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比例救助(2万以下60%、2万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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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救助标准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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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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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救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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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救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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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限额
每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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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梯度补助标准 (职工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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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支付6-7万元:补助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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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万元: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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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万元:补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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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万元:补助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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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0万元:补助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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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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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
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医疗救助对象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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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限制
申请前12月家庭财产货币财产总额不超过36个月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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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流程
需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救助,每年限1次。
四、政策依据与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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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其中门诊救助标准自2022年调整后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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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起付线1万元、比例50%、限额20万元)与普通医疗救助标准一致。
建议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向当地医保部门或工会申请救助,确保及时获得医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