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明确:参保女职工可享98天基础津贴,难产、多胞胎等情形最高可延长至173天,按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计发。生育一孩、二孩额外增加30天,三孩及以上再延长30天,流产、跨地区就业等特殊情形也有对应规定,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支付至用人单位。
- 计发标准: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若无上年度数据,则按分娩前单位同期数据计发。难产、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婴加15天。
- 领取条件: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者仅享受医疗费用待遇,不发放津贴。
- 特殊情形: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享15天津贴,满4个月流产享42天;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报销医疗费用但无津贴;跨统筹地区就业未断缴的,由新参保地支付待遇。
- 支付方式:津贴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职工工资由原渠道发放,不扣减。
提示:各地细则可能微调,建议申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确认最新政策,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