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月
根据广东省生育保险政策,报销所需的最少缴费时间要求如下:
一、基本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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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时长
参保人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 12个月 ,且生育时仍在参保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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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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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期间需保持在职状态并持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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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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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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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不足12个月的情况
若参保人累计缴费未满12个月,需等待缴费满12个月后再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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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就医备案
异地长期居住、临时外出或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办理备案(有效期≥6个月),出院前补办备案的可直接结算,出院后补办需按参保地规定申请报销或补贴。
三、报销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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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时效
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分娩、手术次日起1年内申请报销;
若超过1年未申请,可能无法享受直接结算,需通过其他途径申请补贴。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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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生育津贴按参保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位需代扣代缴;
若职工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无法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广东生育保险报销的最低缴费要求为 12个月 ,且需满足其他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