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将郑州市医保升级为省医保需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一、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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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参保地停保
- 参保人员需向原单位提出停保申请,或由单位到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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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参保凭证
- 原参保地医保机构需为参保人员开具《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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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转入地(省医保)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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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单位需向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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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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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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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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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审核与账户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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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后,会向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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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医保机构根据联系函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交给省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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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医保中心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新参保地个人账户,统筹部分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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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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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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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停保后需在30日内办理转移手续,否则可能影响待遇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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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完成后,个人账户余额最迟需1-6个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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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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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后,参保年限连续计算,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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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移期间发生医疗费用,需先由原参保地医保垫付,待转入地医保接续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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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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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灵活就业人员,需自行向省医保中心提交参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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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集体办理,需单位提供参保人员身份证件后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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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办理前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最新流程,避免遗漏材料或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