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马山县医保报销比例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整体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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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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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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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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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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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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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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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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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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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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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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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群体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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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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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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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站式”结算覆盖5.6万人次,基本医保基金支付93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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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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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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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5%(10万元以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调整(一级65%、二级55%、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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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门诊费用报销比例60%(18万元以下),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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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门诊/急诊报销50%(1800元起),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1300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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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额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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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报销额度 :50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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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专项保障 :高血压最高报销800元,糖尿病最高1200元,合并两者最高200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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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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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疾病(如大病、产检)有专项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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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医保登记或“贵州医保”APP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0-2025年马山县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通报,具体执行以实际结算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