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疾病, 最高可报95%(蒙中医治疗) ,住院年度封顶12万元 ,大病保险上不封顶 ,困难群体享受倾斜政策 。 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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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一般门诊观察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50%报销,单次封顶400元,年累计80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报销50%,年限额分别为300元、600元。儿童意外伤害门诊按80%报销,年限额400-500元。21种门诊慢性病(如糖尿病并发症、肺动脉高压)报销50%-80%,最高限额3000元至15万元;14种门诊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分段报销70%-90%,透析治疗报销85%。 -
住院报销
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第二次起减半。政策范围内分段报销比例:一级医院85%-90%,二级医院70%-90%,三级医院60%-80%。蒙中医药治疗报销比例提高15%,最高95%。年度住院支付限额12万元,大病保险对自付超1.4万元部分报销60%,困难群体起付线减半、报销比例提高5%。 -
特殊群体保障
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可追溯待遇;低保、特困等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减免,大病保险倾斜;重性精神病住院报销80%,慢性粒细胞白血病靶向药报销80%。
提示: 参保需在每年9月至次年2月集中缴费,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建议通过“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线下渠道及时参保,合理利用蒙中医特色报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