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生育津贴政策规定,参保职工生育后可申领生育津贴,金额按单位平均工资÷30×津贴天数计算。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起纳入保障范围,津贴申领材料简化至3项,津贴支付调整为直接发放至社保卡。
申领条件需满足生育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不足可补缴),覆盖正常生育、流产及计划生育手术。发放标准中顺产按158天计算,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加15天,2023年人均津贴约1.8万元。申领流程支持线上“张家港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线下医保中心办理,需提交申请表、出生证明、社保卡,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注意事项包括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男方参保配偶未就业可享50%津贴、离职后6个月内生育仍可申领。
建议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确保材料完整,避免影响发放时效。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可通过政务热线或社区服务中心咨询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