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生育津贴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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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且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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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类型 :仅限生育或流(引)产,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可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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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需在分娩或流(引)产后的128天(顺产)或143天(难产)内办理。
二、所需材料
(一)女职工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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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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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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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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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集体户口需提供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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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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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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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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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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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需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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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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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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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增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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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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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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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 在婴儿出生后2个月内,单位需整理上述材料向社保中心提交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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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 社保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确认符合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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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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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月发放,通常在产假结束次月开始享受,分两笔打入个人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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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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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营养费:部分地区(如苏州)包含在生育津贴中,无需单独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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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平均到账时效12个工作日,南京、苏州等地最快7天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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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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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部分材料需在生育后2个月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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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需通过“江苏医保云”APP上传出院小结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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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失业人员需确保失业保险参保状态正常。
五、线上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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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关注“苏州医保”等平台,通过“掌上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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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办理 :下载“江苏医保云”“苏周到”等APP,选择“生育报销”栏目
以上流程及材料以江苏省最新政策为准,具体操作请以当地社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