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病患者在选择定点医院时,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和治疗需求,选择不同数量的三甲医院作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以下是具体的定点医院选择情况:
- 患有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三类重大疾病的参保人员,可选择2所医院(其中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 其他特殊疾病门诊参保人员可选择不超过2所医院(二级和一级医院各1所)特殊情况可换1所三级医院),作为本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
- 对于居民医保的重大疾病——苯丙酮尿症(0-18岁),定点医院仅限特定医院。
特病患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病情和治疗需求,选择1至3所三甲医院作为特殊疾病门诊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