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已实现“免申即享”,办理流程简化为以下步骤:
一、信息自动采集(核心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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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数据上传
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后,所在医疗机构需将分娩时间、分娩方式、医疗费用等生育相关信息实时上传至沈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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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自动比对
社保部门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自动将采集的信息与女职工所在单位的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完成初步审核。
二、用人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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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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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系统比对成功,单位无需女职工手动提交材料,直接在单位网厅下载《生育津贴给付表》并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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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比对失败,单位需联系医保部门核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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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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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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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通过后,津贴直接发放至职工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银行账户,无需职工个人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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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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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补充或委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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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材料缺失或职工委托他人办理,需在系统反馈问题后及时补充材料或提供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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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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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不通过处理
- 审核不通过时,系统会反馈具体原因,职工可根据提示补充材料重新申请。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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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用人单位需在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次月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错过可能影响津贴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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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渠道 :可通过“沈阳智慧医保”APP或单位网厅办理,具体操作流程与材料上传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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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对 :建议职工生育后及时与单位确认信息准确性,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延迟。
通过以上流程,生育津贴申领效率大幅提升,职工无需再跑腿提交材料,实现“零材料、零跑动”的便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