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厦门市生育津贴政策,目标人群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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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女职工需在分娩、妊娠终止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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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计划生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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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及福建省计划生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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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需完成输精管结扎或复通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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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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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事业单位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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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则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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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津贴标准与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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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含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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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在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共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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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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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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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7个月流产:1.5个月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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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7个月流产:98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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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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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置/摘取宫内节育器: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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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精管结扎/复通术: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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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以每月30天为基数折算,按日发放。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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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方式 :2025年起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简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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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需在分娩后指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官方规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