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建厦门生育津贴政策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及生育补助等部分,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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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标准
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计发。若用人单位上年度无生育保险征缴记录,则按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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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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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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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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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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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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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个月内流产: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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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7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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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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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7天、摘取3天、输卵管结扎30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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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生育或流产时合并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津贴天数按“就高原则”领取,不叠加享受。
二、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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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包括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等符合规定的项目,具体额度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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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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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享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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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享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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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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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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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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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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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育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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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国家规定产假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期间生育津贴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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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条件
需满足:用人单位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职工符合生育政策。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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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责任 :未按时参保或缴费的,由单位承担生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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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时限 :自生育/手术之日起24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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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灵活就业人员、未就业配偶等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5年最新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确保覆盖主要生育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