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保缴费最低年限根据参保类型和参保时间有所不同,具体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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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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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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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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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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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医保需满足 最低实际缴费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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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张家界等8个城市要求15年(含每年1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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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湘潭等4个城市要求10年(含连续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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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邵阳等2个城市要求10年(不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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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需补缴至达标后才能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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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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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足最低年限但未达退休年龄的职工,需继续缴费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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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株洲市职工医保最低实际缴费年限从10年调整为11年,每年增加1年,达到15年后不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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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1日后参保人员,累计实际缴费满20年即可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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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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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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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2025年缴费标准为4045.92元/年,可按月或按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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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达标后,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规划缴费年限,避免因政策调整影响退休待遇。办理退休手续前需确认缴费年限是否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