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辽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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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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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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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县市区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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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县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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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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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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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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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以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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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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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县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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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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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补充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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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段: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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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10万元段: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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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20万元段: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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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元以上段: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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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生儿童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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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减半 :与成人相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减半(如一级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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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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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65%(无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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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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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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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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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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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费用需超过1800元才能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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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退休人员门诊/急诊费用超过1300元可报销70%,超过1800元部分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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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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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含共济账户)缴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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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报销后剩余自费部分可先用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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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倾斜政策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急诊报销比例更高,具体比例需根据年龄分段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辽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