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扬州市生育津贴的相关政策规定,2025年生育津贴的申请截止日期如下:
一、申请时间限制
生育津贴需在分娩后 60天至180天 内申请办理。具体以分娩后开始计算,若为手术分娩则从手术结束时间为准。
二、材料要求
需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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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登记保险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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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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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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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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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卡
- 难产需额外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等)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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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工可能延长申领期限,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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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超过180天未申请,生育津贴将终止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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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断生育保险缴费,需补缴满1年才能申领。
建议办理前通过扬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最新细则,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