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常州市生育津贴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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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生育津贴将直接划入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无需再通过用人单位中转,简化了流程并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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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申即享”服务
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时,医保系统自动获取生育信息并计算津贴,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无需线下申报。
二、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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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
需依法履行生育保险缴费义务,累计缴费满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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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或手术符合政策
包括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113天、多胞胎每多1个增加15天、流产产假(未满4个月15天、满4个月42天)等。
三、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对应假期天数
- 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满12个月的缴费工资计算,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低于60%的按60%计算。
四、所需材料
申领时需提供《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出生证明》《出院记录》《职工身份证》等材料。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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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女职工生育可领取2697元一次性营养补助(已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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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的衔接
生育津贴与失业保险金可叠加申领,需满足连续缴费满10个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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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向社保部门举报。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优化生育津贴申领流程,确保职工权益。建议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通过“七一网”或当地医保平台办理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