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资料的制作需要按照相关规范和流程进行,具体可分为以下步骤:
一、资料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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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文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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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需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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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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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系统联动编程设计记录等施工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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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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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及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如消火栓、防火门、应急照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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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的证明文件及取样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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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与许可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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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监理、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及人员执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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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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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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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防火性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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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总平面布局、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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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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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功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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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点型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显示盘等设备抽验(100只以下抽20只,超过100只按10%-20%比例抽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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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消防水泵、喷淋系统、防排烟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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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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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广播系统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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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对消防电话分机、电话插孔的安装数量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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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审核与整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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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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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记录、系统调试报告、管道试压记录等进行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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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行旁站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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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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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不齐全则要求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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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项目需配合进行现场核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安装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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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与复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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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核查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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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门对整改后进行复验,合格后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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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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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规范性 :所有文件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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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消防验收备案需在工程竣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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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整改 :若验收不合格,需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复验,直至通过
通过以上步骤,可确保消防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保障建筑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