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买保险时隐瞒病史的法律后果,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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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或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健康状况或重要事项(如重大疾病、既往病史等),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若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合同自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未告知事项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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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赔不返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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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 :若投保人故意不告知,保险公司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且不退还已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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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过失 :若因重大过失未告知(如未告知医生随口提及的轻微症状),保险公司可能解除合同,但需退还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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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诉讼风险
投保人若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决定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需承担举证责任。部分案例显示,法院通常支持保险公司的拒赔主张。
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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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告知的“有限告知”原则 :仅对保险人明确询问的问题需如实回答,未询问的内容无需主动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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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辩期限制 :保险合同通常有2年不可抗辩期,但故意隐瞒病史的行为不适用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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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查手段 :保险公司可通过医院记录、医保数据、第三方调查机构等渠道核查投保人健康史,历史病历的真实性难以完全伪装。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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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时应全面、准确告知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遗传病等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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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说明义务 :若存在未告知的情况,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提供补充材料或解释说明,尽量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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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选择保障范围 :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合理选择保险产品,避免因追求高保额而忽视风险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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