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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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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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按80%、70%、50%报销,年报销限额8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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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在一级、二级、三级医院分别按85%、75%、55%报销,年报销限额12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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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补充说明)
- 年龄分段 :45岁以下按70%、45-64岁按75%、65岁以上退休人员按85%报销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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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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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报销60%,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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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 :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40%,起付线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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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不报销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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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 报销比例与住院一致:一级80%、二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1000元/人,多病种可增加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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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重大疾病
- 实行与住院相同比例(80%起付线),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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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一档和二档参保人待遇一致,报销比例60%,年限额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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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部分重大疾病(如恶性肿瘤等)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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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一档400元/年,二档775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重庆市医保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