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病救助办理流程及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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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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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标准 :患重大疾病(如重症、特重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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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 :经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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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需提供完整材料(身份证、病历、费用清单等)。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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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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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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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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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发票、出院小结、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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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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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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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优抚证(五保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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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如收入、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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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员需提交《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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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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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委会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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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材料并组织村民代表评议,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需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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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通过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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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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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村(居)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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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初审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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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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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民政部门复审材料,批准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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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救助金,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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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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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一般每年进行两次审核(1月和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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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后,审核周期通常为1-3个月。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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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需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虚假材料可能导致救助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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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建议在医疗费用发生后1个月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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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退休职工可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立医院或人社部门办理1000元救助。
以上流程及材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