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医保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用于子女医疗费用支付:
一、医保“家庭共济”功能
-
授权共享个人账户资金
通过“津医保”小程序或“天津市医保中心”微信公众号,绑定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授权其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自费部分(如门诊、药店购药等)。
-
操作步骤
- 登录“津医保”APP → 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管理” → 添加亲属并授权 → 完成绑定。
二、医保亲情账户功能
-
为家庭成员单独开立子账户
在个人医保账户上添加子女为“亲情账户”持有人,实现医保费用代刷。需通过“津医保”小程序完成绑定,绑定时需提供子女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
使用场景
-
门诊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出示医保电子凭证,系统自动代扣医保费用。
-
药店购药 :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支付药品费用。
-
三、注意事项
-
医保支付范围
-
家庭共济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自费部分,门诊、住院等大额费用仍需个人承担。
-
亲情账户同样仅限支付医保目录内的费用,超出部分需自费。
-
-
年龄限制
- 通常情况下,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的费用,部分地区扩展至18岁以上未成人。
-
操作时效
- 绑定或授权后,需通过“津医保”APP激活并设置支付密码,确保正常使用。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天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灵活用于子女医疗费用,具体操作可通过“津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