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涉及个人工资与地区平均工资的基准值,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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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础,公式为: $$\text{个人缴费基数} = \frac{\text{月均工资}}{3}$$
其中月均工资需剔除极端值(如过高或过低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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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通常与个人缴费基数一致,但不得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60%。
二、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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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标准 :2024年7月调整后为50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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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标准 :2024年7月调整后为2506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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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可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三、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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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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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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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2%(含10元大病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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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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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5%(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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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5%(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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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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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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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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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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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0.2%-1.9%(按行业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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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0.5%(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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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算示例(以最低基数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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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5013元 × 20% = 1002.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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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5013元 × 10% = 50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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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5013元 × 1% = 50.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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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5013元 × 0.2% = 10.0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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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5013元 × 0.5% = 25.0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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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5013元 × 11% = 551.4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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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约1921.94元/月(个人承担约548.37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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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2025年最新标准仍为501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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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核算 :以职工本人实际发放的月均工资为准,剔除奖金、津贴等非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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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基数上限为18,969元,高于普通职工。
以上信息综合了天津市社保局发布的政策文件及最新调整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