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医保二次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报销条件:二次报销适用于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花费,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 报销比例: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组织发生的起付金额以上、5万元(含)以内的花费,由大病保险资本报销50%;超出5万元的花费,由大病保险资本报销60%。
- 报销流程:参保人员需要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并且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费用或者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费用,那么可以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范围,进行二次报销。还需要到新农合报销处开具报销证明。
- 报销时间:二次报销是对既往已经报销后的个人负担的统筹内金额依据政策给予再次报销,因此暂不支持一站式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及时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