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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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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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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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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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85%(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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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市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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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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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一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90%(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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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市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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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3年的参保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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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
- 特殊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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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及未成年人员(18周岁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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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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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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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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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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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 普通门诊统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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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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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 转诊和异地就医 :
- 参保人员未经转诊直接到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按转诊支付比例的70%支付。
这些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适用于潍坊市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市外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与市内相同。建议参保人员了解自己的缴费档次和相关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