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但需先备案且仅限住院和10种门诊慢特病
河南省参保人员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省外就医时,可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功能实现医疗费用报销,但必须提前办理备案手续。目前普通门诊费用暂不支持跨省结算,住院和高血压、糖尿病等10种门诊慢特病可直接刷卡结算。
一、跨省使用条件
备案类型
- 长期异地居住:需提供异地户口、居住证或工作证明,备案后长期有效。
- 临时外出就医:包括转诊、急诊等,备案有效期通常为6-12个月。
结算范围
- 住院费用: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支持跨省直接结算。
- 门诊慢特病:涵盖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10类病种,需参保地提前认定资格。
二、办理流程
线上备案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提交材料,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待遇标准
- 长期备案:报销比例与参保地一致,起付线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 临时备案:非急诊未转诊的,报销比例降低10%-20%。
三、注意事项
- 垫付报销
未备案的需先自费,再凭病历、费用清单等回参保地报销,周期约1-3个月。
- 电子凭证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可替代实体卡,支持亲情账户绑定家人信息。
河南省医保跨省结算政策持续优化,但普通门诊和部分慢性病仍需本地就医。建议参保人提前规划备案,确保异地就医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