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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的新农合医保参保人员可将医保关系转移至省内异地,自2025年1月起,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已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具体转移流程需遵循当地医保部门规定。
一、转移政策依据
- 政策支持: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指导意见,新农合医保允许在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且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适用范围:转移适用于因就业或长期居住等需求变更参保地的农村居民,需确保原参保地无欠费且转入地正常参保。
二、办理流程与渠道
- 线上办理
- 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或“河南医保”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提交申请,2个工作日内办结。
- 需填写转出地、转入地医保区划及险种类型,系统自动校验信息。
- 线下办理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材料至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再向转入地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 待遇衔接:转移成功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医保待遇;若3个月内未完成缴费,未缴费期费用不予报销。
- 个人账户:转移时个人账户余额同步划转,需确认金额到账情况。
- 异地就医:未完成转移前,可通过异地备案或转诊手续在省内异地医院直接结算,纸质转诊单报销比例更高。
新农合医保的省内转移体现了医疗保障制度的灵活性,参保人员应提前咨询流程、备齐材料,确保无缝衔接医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