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 元/人·年
2025 年度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400 元/人·年,保费由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两部分组成。在 2024 年 9 月至 2025 年 6 月期间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在 2025 年 6 月 30 日后缴费的,除新生儿外,需要个人负担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的全部金额。
一、参保对象
- 具有南宁市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居住证,除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城乡居民(非南宁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可关联父母的南宁市居住证参加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
- 南宁市区域内在校学生(不受户籍限制)。
- 符合相关规定,但未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国人。
- 农林场、农垦职工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 2024 年 9 月至 2024 年 12 月底(缴费时间会根据年末国库停机时间进行调整)。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 2025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
三、特殊群体资助
| 特殊群体 | 资助比例 | 资助金额(元/人/年) |
|---|---|---|
| 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中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城镇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农村残疾人(不分残疾类别和等级)、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 | 100% | 400 |
|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 60% | 240 |
| 城镇三、四级残疾人 | 50% | 200 |
| 2014 年、2015 年退出户、2016 年 - 2020 年稳定脱贫人口 | 30% | 120 |
四、缴费渠道
- 线上渠道:“广西税务 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广西税务 APP(手机端)、银联“云闪付”以及金融机构提供的线上渠道。
- 线下渠道:
- 南宁市内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光大银行、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柜面缴费。
- 桂林银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
- 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机的社区、村委。
- 办税服务厅。
了解南宁 2025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有助于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减轻医疗费用负担,为健康生活提供保障。居民应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合适的方式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