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中的“三单一函”是确保公务接待规范化的重要措施。以下是“三单一函”的具体内容:
- 1.三单:接待审批单:这是接待单位在接待前需要填写的审批表格,详细记录接待事由、时间、地点、对象及人数、陪餐人员及经费预算等事项接待清单:这是接待单位在接待活动结束后填写的详细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明细接待菜单:这是记录接待活动中提供的餐饮内容的菜单,通常需要经办人签字并加盖餐馆印章
- 2.一函:派出单位公函:这是接待单位在接待前需要收到的公函,证明公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公函应注明出差事由、来访人员名单、来访人数等
具体要求
1.无公函不接待:没有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和报销相关费用。
2.一函一餐:一次公函只能安排一次公务接待,不得一函多餐
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4.禁止提供烟酒和高档菜肴:公务接待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香烟酒类,不得使用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报销注意事项
1.三单齐全:报销时必须提供完整的“三单”,即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接待菜单
2.一票:正式餐饮发票也是报销的必要凭证
3.一函:派出单位公函是报销的重要依据
监督检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会定期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三单一函”制度的严格执行
通过严格执行“三单一函”制度,可以有效规范公务接待行为,防止违规接待和浪费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