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上海医保卡已实现跨省异地就医功能,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通过备案才能直接结算。未备案时仅限急诊费用回沪手工报销,普通门诊不予支付。长三角地区(沪苏浙皖)已开通门诊直接结算,全国范围内住院费用可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超5万家。
一、使用条件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持居住证或租房合同满半年者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外地职工
- 异地转诊人员:需持上海医院转诊证明
备案方式
- 线上: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需人脸识别并上传居住证明
- 线下: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上海各区医保中心办理
二、结算规则
报销比例
- 备案后住院费用按上海标准结算,长期备案者门诊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 临时备案报销比例降低20%,急诊需72小时内补备案
结算流程
- 持社保卡(2.0版)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联网医院直接结算
- 自费项目、起付线(上海标准:职工医保1000元)需个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医院资质
- 就医前需确认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 2025年起非定点医院不再支持手工报销
材料时效
- 急诊费用需在收据开具后6个月内申请报销
- 备案有效期3年,半年内取消影响信用记录
随着长三角医保一体化推进,上海参保人员在苏浙皖门诊就医已实现“一卡通”。建议长期异地居住者及时备案,并通过随申办APP查询实时结算进度。未备案的急诊患者务必保留完整病史资料,回沪后至各区医保中心办理手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