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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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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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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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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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万元,超过部分进入大额补助,35万元以内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按90%支付,超过35万元以上的大额医疗补助费用按70%支付。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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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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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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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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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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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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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缴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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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缴费:16万元。
- 跨省异地居住人员 :
- 个人账户资金将逐步实现划转到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 异地就医备案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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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备案 :报销比例在原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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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比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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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本地就医比例相同。
- 特殊疾病患者 :
- 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术后及血液透析患者,可以通过提供相关病情证明办理转外就医备案,享受更高的报销比例。
- 门诊慢特病 :
- 办理了异地居住备案的人员,如果审批了门诊慢特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备案地就医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宁夏省外就医的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备案类型以及是否患有特殊疾病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能够享受到最佳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