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合并
西藏社保是 可以 合并内地年限的。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不同地区的社保缴费年限是可以累计合并计算的。当劳动者因工作调动、居住地变更等原因在多个地区参加过社保时,他们在各个地区的社保缴费年限都可以进行合并计算,以满足领取相关社保待遇所需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具体操作上,如果社保需要转入西藏,需要在四十岁以前将内地社保转入西藏,超过年龄后就只能到办理退休时由退休时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去社保厅办理了。如果要将西藏社保转入内地,则直接双方单位分别出具转出转入证明到社保厅办理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跨省缴费年限不会自动合并,需由转入地社保机构与个人协商确定保留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其他关系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西藏社保可以合并内地年限,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并且可能会涉及到个人账户储存额的退还和个人缴费年限的确认。建议在办理合并手续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以确保流程正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