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甲医院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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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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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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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医保: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85%,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则由85%提高到90%。省直医保还将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了5%,部分下调幅度达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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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将起付标准,由原来的600元,按医院等级,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和600元,报销封顶线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将个人负担比例降低了5%。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