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预约规则涉及预约时间、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一、预约时间规则
-
首次预约时间
-
通过科目一考试后,需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预约。
-
若通过科目二考试,首次预约时间同样以科目一合格日期为准。
-
-
重新预约时间
-
考试失败后需重新预约,以失败日期为排序时间。
-
若连续两次预约失败,系统将更新失败日期为新的排序依据。
-
-
预约截止时间
-
预约操作需在考试前3-5个工作日完成。
-
当日预约满额时,系统将停止接受新预约。
-
二、预约流程
-
操作步骤
-
登录交管12123平台,切换至“考试预约”模块,选择科目三并确认考场及场次。
-
输入个人信息并提交,系统将发送短信验证码完成预约。
-
打印预约受理凭证或短信提示,按约定时间参加考试。
-
-
注意事项
-
每个手机号当天仅允许预约1次。
-
若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系统将重新排序后续考生。
-
三、排名规则
-
主要排序依据
-
首次预约科目一考生以业务受理时间排序。
-
非首次预约以上次考试时间排序。
-
取消预约或变更考试地的考生以操作时间排序。
-
-
动态调整机制
-
预约排名实时更新,新增考生将插入到对应位置。
-
若多名考生排名相同,系统将随机抽签决定考试顺序。
-
四、其他关键规则
-
考试次数限制
-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科目三考试最多可预约5次。
-
未及时参加考试将按缺考处理,累计缺考次数超过2次将终止考试资格。
-
-
特殊情况处理
-
指纹验证失败需重新采集。
-
考试计划提前10-15个工作日开放预约,截止前3-5个工作日截止。
-
以上规则综合自交管12123平台及各地考试机构要求,考生需确保信息准确并按时操作,以免影响考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