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并不要求康复满一年,但对于某些类型的残疾,需要满足一定的治疗时间要求,以确保残疾状况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办理残疾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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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力残疾:
- 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且不能矫正(以视力较好的为准,矫正视力低于0.3),或双眼视野缩小(视野半径小于10度),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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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残疾:
- 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永久性听力障碍(较好耳听力损失41dB HL以上),听不到或听不清声音,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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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语残疾:
- 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流活动(语音清晰度在65%以下),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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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
- 由于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导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丧失、活动受限、参与局限(不佩戴假肢、矫形器及其它辅助器具)。对因病或事故造成肢体伤害的,必须是在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者(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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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力残疾:
- 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0~6岁,发育商不高于75;7岁及以上,智商不高于95;18岁及以上,社会适应能力WHO-DASⅡ分值不低于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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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
- 患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18岁及以上,社会适应能力WHO-DASⅡ分值不低于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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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残疾:
- 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
办理残疾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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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 申请人需持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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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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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
- 指定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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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批准:
-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办理残疾证并不要求康复满一年,但对于某些类型的残疾,如言语残疾、精神残疾等,需要满足一定的治疗时间要求。具体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残联获取详细信息。